4月4日,“中国电科员工因清明节被强制加班怒怼领导”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,迅速引起网友热议。
聊天记录显示,中国电科(CETC)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,因领导安排清明节加班而暴怒,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,并引起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,纷纷要求辞职。
中国电科最新回应
(相关资料图)
5日,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电科”)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, 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。
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,近日,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“CETC成都事业部(413)”和“CETC-软件开发课(27)”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,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。中国电科高度重视,认真排查,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,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。对于传播、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,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四川省与成都市总工会已介入
4月5日,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获悉,对于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疑似“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”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在网上曝光的相关情况,四川省总工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,积极跟进协调处置,认真核查相关情况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,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,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,将采取措施,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,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,聆听职工心声,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底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,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,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。
疑似当事人称已经离职
目前,根据聊天记录可追踪到的事态进展,公司已要求两名涉事领导在工作群向员工公开道歉,但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已经离职。
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中回应:“谢谢大家的关心、鼓励与支持,我也不开直播、不带货、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、不需要大家刷礼物,我不想当网红,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默默无闻。”
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
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。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,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。也就是说,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。
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?法律人袁亚洋表示,“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,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可能并非原件,或者只是一张纸,没有公司的盖章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。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,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、工作成果的产出,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,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。”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,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: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,比如“我们今天一起加班”,或者是“你周六来上班”;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。
来源:人民网、工人日报、央广网、央视网
编辑:扬帆
校对:池翠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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